一、修改报价的声明书(或降价函) 
	1、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。 
	2、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。 
	二、授权书、银行保函、信贷证明 
	1、授权书、银行保函、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。 
	2、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。 
	3、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。 
	4、委托日期是否正确。 
	5、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,单位公章加盖完善。 
	6、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要求。
	三、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 
	1、投标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。 
	2、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。 
	3、承诺是否涵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,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。 
	4、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。 
	5、对招标文件(含补遗书)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,是否确认了全部内容和全部条款,不能只确认、承诺主要条款,用词要确切,不允许有保留或留有其他余地。
	(陈艾艾)

 
  鲁公网安备 3709820200036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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